枫鬼
动笔写这本书之前,我野心勃勃地企图给马桥的每一件东西立传。我写了十多年的小说,但越来越不爱读小说,不爱编写小说——当然是指那种情节性很强的传统小说。那种小说里,主导性人物,主导性情节,主导性情绪,一手遮天地独霸了作者和读者的视野,让人们无法旁顾。即便有一些偶作的闲笔,也只不过是对主线的零星点缀,是专制下的一点点君恩。必须承认,这种小说充当了接近真实的一个视角,没有什么不可以。但只要稍微想一想,在更多的时候,实际生活不是这样,不符合这种主线因果导控的模式。一个人常常处在两个、三个、四个乃至更多更多的因果线索交叉之中)每一线因果之外还有大量其他的物事和物相呈现,成为了我们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。在这样万端纷坛的因果网络里,小说的主线霸权(人物的、情节的、情绪的)有什么合法性呢?不能进入传统小说的东西,通常是“没有意义”的东西。但是,在神权独大的时候,科学是没有意义的;在人类独大的时候,自然是没有意义的;在政治独大的时候,爱情是没有意义的;在金钱独大的时候,唯美也是没有意义的。我怀疑世上的万物其实在意义上具有完全同格的地位,之所以有时候一部分事物显得“没有意义”,只不过是被作者的意义观所筛弃,也被读者的意义观所抵制,不能进入人们趣味的兴奋区。 显然,意义观不是与生俱来一成不变的本能,恰恰相反,它们只是一时的时尚、习惯以及文化倾向——常常体现为我们的认识还只是刚刚开始。两棵枫树最终消失于1972年初夏,当时我不在村里。我回来的时候,远远没有看见树冠,顿时觉得前景的轮廓有点不对,差点以为自己走错了路。进村后发现房屋敞露多了,明亮多了,白花花的一片有些刺眼。原来是树荫没有了。我见到遍地脂汁味浓烈的木渣木屑,成堆的枝叶夹着鸟巢和蛛网也无人搬回家去当柴禾,泥土翻浮成浪,暗示出前不久一场倒树的恶战。我嗅到一种类似辣椒的气味,但不知道来自哪里。双脚踩出枝叶嚓嚓嚓,是催人苍老的声音。树是公社下令砍的,据说是给新建的公社礼堂打排椅,也是为了破除枫鬼的迷信。当时谁都不愿意下锄,不愿意掌锯,没有办法,公社干部最后只得勒令一个受管制的地主来干,又加上两个困难户,许诺给他们兔除十块钱的债,才迫使他们犹犹豫豫地动手。我后来在公社看见了那一排排新崭崭的枫木排椅,承受过党员会,计划生育会,管水或养猎的会等等,留下一些污污的脚印,还有聚餐留下的油汤。大概就是从这个时候起,附近的几十个村寨都开始流行一种瘴痒症,男男女女的患者见面时也总是欲哭欲笑地浑身乱抓,搅动过的衣祆糟糟不整,有的人忍不住背靠着墙角做上下或左右的运动,或者一边谈着县里来的指示一边把手伸到裤子里去。他们吃过郎中的药,都不见效。据说县里来的医疗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,很觉得奇怪。有一种流言,说这是发“枫癣”,就是马桥的枫鬼闹的——它们要乱掉人们一本正经的样子,报复砍伐它的凶手。